1.我國核電站的監管體系健全,法規完善,全過程覆蓋,每時每刻監護,周邊監測數據全部公布
2.全過程監管,是指對核電站從選址、設計、建設、運行和退役全過程,每個環節都進行監管。全面監管是指對所有文件、人員、設備、過程、動態,每個細節進行監督。
3.針對公眾關心的“核輻射”擔憂。采用“人在做、天在看”的辦法。核電廠建成發電后,對周邊空氣輻射劑量進行嚴密監測,并每天向公眾公布。例如秦山核電基地自1991年12月運行發電后,浙江省環保部門和中核集團在周邊分別設立了兩套相互獨立的監測系統,共22個監測點,24小時連續監測核電廠及周邊10千米范圍內的實時輻射數據。這兩套獨立的監測數據分別公布在國家環保部和中核集團官網上。這兩個網站都可以即時查閱共享,公眾通過查詢,可以放心地知道,自己生活環境是很安全的。
4.我國核應急體系總體上分為“場內和“場外”兩大部分。例如由于突發特殊的自然災害,萬一引起核電廠發生事故,馬上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分別為:四級響應(應急待命),三級響應(廠房應急),二級響應(場區應急),這些都是小事件或小事故,對公眾不會產生危害。一般只需要啟動“場內”應急程序,由核電站內相關人員來解決就是了。但一旦事故繼續擴大,那就要啟動一級響應(場外應急)。
對于應急體系與監管體系一樣,也是十分完善和嚴密的。
(1)體系健全
國家制定了“核應急”二十四字方針:“常備不懈、積極兼容,統一指揮、大力協同,保護公眾、保護環境”。國務院成立“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相關的省都建立核應急委及其辦公室。相關的市、縣都有對應的核應急委及其辦事機構。
(2)預案完備
國家和地方都編制了應急預案(也稱應急計劃),每年都進行補充完善。
(3)定期演習
場內、場外定期舉行單項演習,每三年舉行聯合演習。
(4)設備配套
應急響應、應急救援、應急設備、應急物品、應急手段齊全配套。
(5)撤離保障
如果需要啟動實施場外應急響應,特別是需要啟動對應急煙羽區公眾進行應急撤離,應急預案中對公眾集結點、撤離線路、運送車輛、交通控制、安置點都有細化落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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