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核電網獲悉: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了核安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無錫市新峰管業有限公司),詳情如下:

近期,我部(國家核安全局)調查發現,你公司在核級管配件制造過程中存在將國家核安全監管部門確定的不能分包的關鍵工藝熱模鍛工序分包給其他無資質單位等問題。
以上事實,有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關于無錫市新峰管業有限公司被舉報問題現場核查的審查意見》(北2019-085)和你公司《關于核級模鍛管件成形工序分包問題后續工作匯報及諒解申請》(錫峰[2019]字第006號)為證。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0號)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根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我部(國家核安全局)擬責令你公司停止違法行為,限于2020年3月31日前改正,并處五十萬元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你公司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上述擬作出的處罰,你公司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你公司如要求聽證,可以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我部提出;逾期未提出聽證申請的,視為你公司放棄聽證權利。
特此告知。
聯系人:核設施安全監管司管麗
電話:(010)66556365
傳真:(010)6655636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政編碼:100035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12月16日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社會公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12月17日印發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合作媒體、機構或其他網站的信息,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本網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本網內容如有侵權或其它問題請及時告之,本網將及時修改或刪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錄本網站或直接、間接使用本網站資料者,視為自愿接受本網站聲明的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