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國家能源局浙江監管辦公室正式向秦山核電有限公司核發新的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批準同意秦山核電30萬千瓦級核電機組電力業務許可容量由310兆瓦變更為330兆瓦。這是秦山核電30萬千瓦級核電機組自2018年通過實施汽輪機、發電機通流優化更新及增容等技術升級改造,實現機組整體提效增容目標以來,繼2019年獲得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批復后,再次獲得國家能源監管部門的認可。至此,秦山核電30萬千瓦級核電機組增容改造后電力業務許可取證工作圓滿收官。
此次秦山核電30萬千瓦級核電機組電力業務取證工作積累的寶貴經驗,必將對后續其他核電機組開展類似項目產生重要的示范意義。
此次更新后,秦山核電9臺機組《電力業務許可證》載明的額定容量分別為:秦一廠30萬機組330兆瓦;秦二廠1、2號機組650兆瓦;秦二廠3、4號機組660兆瓦;秦三廠1、2號機組728兆瓦;方家山1、2號機組1089兆瓦。

至此,秦山核電基地9臺機組年發電量約500億千瓦時,大約是浙江省全社會用電量的11%。作為清潔環保能源,秦山核電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效益,為改善全省電力供給結構、推進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助力浙江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做出了積極貢獻。截至3月23日,秦山核電累計安全發電 6000 億千瓦時,相當于節約標準煤1.89 億噸,減排二氧化碳5.8億噸、二氧化硫約322萬噸,相當于植樹造林375個西湖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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