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子能機構11日表示:支持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確保研究堆的核安全和保安是國際原子能機構的關鍵職能之一。以操作TRIGA Mark II研究堆的摩洛哥為例,國際原子能機構已幫助該國的監管機構成為擁有強大檢查能力,獨立性和可靠性的典范。

屬于國家核能,科學和技術中心(CNESTEN)的TRIGA Mark II研究堆于2007年開始運行。該國于1971年制定的核法律和于2005年制定的民事責任法,但他沒有預見到核恐怖主義等潛在威脅,而且據Mrbit稱,當時的監管機構沒有足夠的獨立性,因此它向國際原子能機構尋求幫助。
國際原子能機構支持摩洛哥在2014年制定和頒布新的核法律,并在該國總理的領導下建立了一個新的獨立監管機構。2016年,制定了戰略行動計劃,以升級其監管體系。來自有關部委,專業組織,技術支持機構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的30多個利益相關者參與了這一過程。
國際原子能機構核安全官員法爾納納·納瑟(Farhana Naseer)表示:你需要有一個清晰的愿景和計劃。從第一天開始,摩洛哥就采取了連貫,戰略和分級的方法。該國的經驗將成為最佳做法的良好來源,并成為其他國家的榜樣。
摩洛哥核與輻射安全與安保局(AMSSNuR)局長Khammar Mrabit表示:任何涉及電離輻射源的活動或實踐,除非受到監管制度的豁免或排除,都必須受到監管。如果不加以控制,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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