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國家核安全局發布核安全導則《 核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置前管理》(HAD401/12-2020),具體如下: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合作媒體、機構或其他網站的信息,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本網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本網內容如有侵權或其它問題請及時告之,本網將及時修改或刪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錄本網站或直接、間接使用本網站資料者,視為自愿接受本網站聲明的約束。2020-05-21 13:48 來源:國家核安全局 國家核安全局 核廢料處置 乏燃料
2020年5月13日,國家核安全局發布核安全導則《 核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置前管理》(HAD401/12-2020),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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