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20年6月8日至12日對你公司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核安全和環境保護設施情況進行了綜合檢查。
現將檢查報告印送給你公司,請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檢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要求,確保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運行準備工作充分和運行安全。
2020年6月28日
受檢單位名稱: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檢查日期:2020年6月8日至12日
一、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六)《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七)《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配套文件;
(八)《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
(九)《核電廠質量保證安全規定》;
(十)《核動力廠設計安全規定》;
(十一)《核動力廠運行安全規定》;
(十二)《放射性廢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十三)《關于印發〈福島核事故后核電廠改進行動通用技術要求(試行)〉的通知》(國核安發〔2012〕98號);
(十四)田灣核電站5、6號機組最終安全分析報告(FSAR);
(十五)田灣核電站5、6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運行階段);
(十六)田灣核電站5、6號機組項目質量保證大綱(設計與建造階段);
(十七)田灣核電站運行質量保證大綱;
(十八)田灣核電站5、6號機組調試大綱;
(十九)田灣核電站5、6號機組在役檢查大綱等;
(二十)核電廠建造、安裝和調試適用的相關標準規范;
(二十一)國家核安全局發布的核安全審評原則和管理要求等。
二、檢查內容
(一)質量保證大綱實施;
(二)構筑物和核安全設備;
(三)系統調試;
(四)運行生產準備;
(五)輻射防護;
(六)應急準備;
(七)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
(八)放射性廢物管理及環境監測;
(九)消防設施;
(十)建造許可證條件、運行許可證申請文件及審評問題落實情況;
(十一)建造階段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
(十二)其他,如福島改進項。
三、檢查組織
2020年6月8日至12日,國家核安全局組織檢查組(名單見附件1)對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核安全和環境保護設施情況進行了綜合檢查。檢查組聽取了江蘇核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營運單位)關于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概況、質量保證大綱實施、系統調試、運行生產準備、輻射防護、應急準備、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放射性廢物管理和環境監測、消防設施、許可證申請文件審評、核安全監督、重大改進項和5號機組首次裝料前自查情況的工作匯報,營運單位委托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做的關于5號機組工程設計、設備采購、構筑物和核安全設施土建安裝、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情況的工作匯報,營運單位委托中核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做的關于5號機組土建安裝階段質量監理和安全監理情況的匯報。
在聽取匯報的基礎上,檢查組對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的質量保證大綱實施、構筑物和核安全設備、系統調試、運行生產準備、輻射防護、應急準備、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放射性廢物管理及環境監測、消防設施、建造許可證條件、運行許可證申請文件及審評問題落實情況、建造階段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等方面進行了重點檢查。對建造、調試和生產準備相關文件、程序、報告和記錄進行了抽查;對建造事件、重要不符合項處理結果進行了抽查;與有關技術和管理人員進行了對話;對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主控室、反應堆廠房、燃料廠房、核輔助廠房、應急指揮中心、環境實驗室,以及反應堆冷卻劑系統、化學與容積系統、應急柴油發電機組、取排水工程等進行了現場查看。營運單位及相關單位(名單見附件2)對檢查給予了積極配合,檢查達到了預期目的。
四、檢查情況
(一)質量保證
根據核安全法規的有關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相應的質量保證體系及組織機構;生效實施了各階段質量保證大綱,并出版覆蓋施工、設計、采購、調試等領域的管理程序1207份;營運單位按照程序進行了人員培訓和授權,對不符合項進行了審查和控制,組織開展了管理部門審查和質保監查。
(二)構筑物和核安全設備
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核島、常規島及附屬設施構筑物施工完成,冷卻劑系統、專設安全設施、核輔助系統、電氣儀控系統和廢物處理等系統的設備已安裝完成;役前檢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土建安裝類不符合項已全部關閉;構筑物和核安全設備的建造質量受控。
(三)系統調試
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首次裝料前需完成調試試驗共365項,已完成363項,調試試驗結果滿足驗收準則要求,剩余2項為階段狀態相關調試試驗。首次裝料后的全部116項調試試驗規程已生效發布,滿足首次裝料后的調試需求。
(四)運行生產準備
根據核安全法規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運行領域的組織機構,明確了關鍵崗位職責;5號機組現有高級操縱員35人、操縱員28人,211名生產人員已通過培訓獲得授權,生產管理類文件336份、運行規程和生產技術文件7407份已生效發布,滿足5號機組運行需求;5號機組首次裝料前所需臨時運行移交系統共177個,已移交174個,部分移交3個,移交接產工作正按計劃進行。
(五)輻射防護
根據《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安全基本標準》等法規標準的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完整的輻射防護管理體系,配備了經過授權的輻射防護人員;電廠輻射監測系統及主要的輻射防護設施設備已投入使用或具備投運條件;除核輔助廠房外,反應堆廠房、燃料廠房等廠房已經完成核清潔,具備輻射控制區建立的條件。
(六)應急準備
根據《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田灣核電站場內核事故應急預案》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應急響應組織,能夠滿足5號機組的應急管理要求;應急人員資質和培訓授權滿足管理程序要求;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完備;應急設施設備處于可用狀態;5號機組首次裝料前應急演習已實施。
(七)實物保護和燃料貯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核設施實物保護》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營運單位建立了實物保護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5號機組控制區和保護區的實物保護系統、保衛控制中心已投入運行;5號機組要害區、聯合泵房的實體屏障和實物保護系統已完成調試,具備投運條件;燃料組件已全部貯存于核燃料廠房。
(八)放射性廢物管理及環境監測
營運單位建立了放射性廢物管理組織結構,制定了放射性廢物管理程序;廢物處理系統、流出物監測系統已基本完成調試或投入運行;建立了環境監測系統、環境實驗室和放射性流出物實驗室。
(九)消防設施
營運單位制定了消防管理和技術程序。消防水生產系統、穩壓系統和管網系統等已投入運行;核島消防系統和火警報警設備已調試完成;部分防火封堵正在按計劃實施。
(十)建造許可證條件、運行許可證申請文件及審評問題落實情況
田灣核電站5、6號機組建造許可證條件已按要求落實或在長期執行中;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的9項申請文件已獲得批復或通過技術審評,除個別審評問題將按承諾時間跟蹤落實以外,絕大部分審評問題都已得到落實。
(十一)歷次核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
自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核島澆筑第一罐混凝土以來,國家核安全局和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組織對5號機組進行了16次例行和非例行核安全檢查,提出的全部81項管理要求已整改落實。
(十二)其他
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福島改進項及其他重大設計改進項的設計、施工和調試均按相關要求開展,并根據同類型機組共性問題的經驗反饋要求開展了相關排查和處理工作。
五、檢查結論和改進要求
通過檢查,檢查組認為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建造階段質量保證體系運轉正常,與核安全有關的活動處于受控狀態。首次裝料前調試項目已基本完成,調試質量受控。安全相關構筑物、系統和設備的移交工作正在按計劃實施,運行生產準備工作滿足安全要求。輻射防護、應急準備、實物保護、放射性廢物管理、環境監測和消防等方面工作有序開展。
檢查共形成12個方面的檢查意見,并提出11項整改要求。檢查組認為,營運單位在按計劃完成運行前的相關工作和下述整改要求,并經核電廠調試啟動委員會確認后,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運行前的準備工作是可以接受的。
(一)針對關鍵崗位核安全工程師人員配備不足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配齊核安全工程師。
(二)針對部分非能動系統操作規程內容不完善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結合現場設備狀態對操作規程進行修訂、驗證,確保規程的可操作性。
(三)針對東疏港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風險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進一步開展相關工作,制定相應管控措施,以滿足適用的技術標準要求。
(四)針對主控室緊急操作盤安全級機柜內部安裝了未鑒定的通訊設備,可能影響緊急操作盤在特定環境下執行安全功能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采取相應措施,確保緊急操作盤能夠執行安全功能。
(五)針對主控室操縱員工作站內加裝降噪海綿,一旦燃燒將產生有毒氣體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主控室滿足相關設計要求。
(六)針對主控室后備盤機柜中不同列線纜隔離距離不滿足《壓水堆核電廠核島電氣設備設計和建造規則》(RCC-E規范)要求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進一步排查電氣廠房安全級機柜電纜的隔離距離,確保滿足RCC-E規范要求。
(七)針對應急柴油發電機組報警規程中部分報警信號缺少相應執行文件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對報警規程進行全面梳理和運行影響分析,并進行相應整改,確保機組報警信號得到有效響應。
(八)針對電廠輻射監測系統監測通道(9KRT901MA)一級報警值與最終安全分析報告(FSAR)描述不一致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在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對報警規程中的報警值進行全面梳理和修訂,確保與FSAR等文件保持一致。
(九)針對《運行三處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等程序和文件中崗位職責、崗位名稱與FSAR中描述不一致的問題,營運單位應舉一反三,在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對相關運行管理程序和文件進行全面梳理和修訂,確保與FSAR等文件保持一致。
(十)針對核輔助廠房N570大廳除鹽床及過濾器間上方蓋板未張貼輻射防護標識,且不具備上鎖條件的問題,營運單位應及時補充相關區域的輻射分區標識,并在相應的蓋板上方增加鎖具,確保現場所有輻射分區的管理符合相應標準及規程的要求。
(十一)針對固體廢物處理系統廢物體性能個別參數的試驗時間尚未達到《放射性廢物體和廢物包特性鑒定》標準規定時間等問題,營運單位應在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完成相關調試試驗,確保滿足標準要求。
對檢查組提出的整改要求,營運單位應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并將改進措施和落實情況在田灣核電站5號機組運行許可證頒發前提交國家核安全局和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附件:1.檢查組人員名單
2.受檢單位人員名單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蘇州核安全中心,中國核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序號 | 姓 名 | 單 位 | 職務/職稱 |
| 1 | 周士榮 |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 | 一級巡視員 |
| 2 | 朱 培 |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 | 處 長 |
| 3 | 韓麗英 |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 | 副處長 |
| 4 | 李 春 |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 | 副處長 |
| 5 | 華 健 |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 | 四級調研員 |
| 6 | 周競之 |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 | 項目官員 |
| 7 | 趙立彬 |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 | 項目助理 |
| 8 | 李穎驍 | 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 | 項目助理 |
| 9 | 朱 宏 | 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副主任 |
| 10 | 李永章 | 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處 長 |
| 11 | 范東民 | 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調研員 |
| 12 | 朱瑞輝 | 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副處長 |
| 13 | 盧敬卓 | 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監督員 |
| 14 | 王 沖 | 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監督員 |
| 15 | 聞 凡 | 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監督員 |
| 16 | 謝姍姍 | 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監督員 |
| 17 | 陰冀川 | 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監督員 |
| 18 | 靳占元 | 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監督員 |
| 19 | 方 昊 | 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副處長 |
| 20 | 申小輝 | 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四級調研員 |
| 21 | 王 勁 | 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四級調研員 |
| 22 | 王 進 | 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副處長 |
| 23 | 鄭曉敏 | 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副處長 |
| 24 | 李明龍 | 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副處長 |
| 25 | 劉 彬 | 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四級調研員 |
| 26 | 張一民 | 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 監督員 |
| 27 | 柴國旱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副主任 |
| 28 | 楊 堤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副總工程師 |
| 29 | 孫造占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副總工程師 |
| 30 | 宮 宇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 31 | 劉志明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 32 | 朱秀云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 33 | 凌禮恭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 34 | 呂云鶴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師 |
| 35 | 嚴 亮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 36 | 李 哲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師 |
| 37 | 張 奇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 38 | 喬 寧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師 |
| 39 | 高 強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 40 | 胡志強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 41 | 吳軍軼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研究員 |
| 42 | 周麗敏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研究員 |
| 43 | 張 敏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 44 | 王 威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 45 | 王韶偉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研究員 |
| 46 | 李 明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工程師 |
| 47 | 甘學英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研究員 |
| 48 | 蔣劍波 |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 高級工程師 |
| 49 | 楊云松 | 蘇州熱工研究院 | 高級工程師 |
| 50 | 陳小銳 | 蘇州熱工研究院 | 高級工程師 |
| 51 | 張 建 | 蘇州熱工研究院 | 高級工程師 |
受 檢 單 位 人 員 名 單
| 序號 | 姓 名 | 單 位 | 職務/職稱 |
| 1 | 劉兆華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 黨委書記、董事長 |
| 2 | 張 毅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 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
| 3 | 趙 云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 副總經理 |
| 4 | 洪源平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 副總經理 |
| 5 | 嚴 立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 總經理助理 |
| 6 | 鮑振利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核安全處 | 處 長 |
| 7 | 韓洪佳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環境應急處 | 處 長 |
| 8 | 許建華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工程建設二處 | 處 長 |
| 9 | 李連海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運行三處 | 處 長 |
| 10 | 王旭初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化學處 | 副處長 |
| 11 | 潘澤飛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技術支持處 | 副處長 |
| 12 | 俞文偉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安全質量處 | 副處長 |
| 13 | 李中華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保健物理處 | 副處長 |
| 14 | 尹 峰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工程計劃二處 | 副處長 |
| 15 | 楊乃林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設計管理二處 | 副處長 |
| 16 | 馬援東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設備采購管理二處 | 副處長 |
| 17 | 付名軍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工程建設二處 | 副處長 |
| 18 | 王 勇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調試生產準備處 | 副處長 |
| 19 | 涂彩清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保衛處 | 副處長 |
| 20 | 薛長江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調試二處 | 副處長 |
| 21 | 謝江紅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調試二處 | 副處長 |
| 22 | 楊 杰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調試二處 | 副處長 |
| 23 | 謝金平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維修三處 | 副處長 |
| 24 | 趙永春 |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運行三處 | 處長助理 |
| 25 | 田利民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田灣項目部 | 黨總支書記/項目總經理 |
| 26 | 霍小東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核工程院 | 副院長 |
| 27 | 李文雎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田灣項目總工 |
| 28 | 李現軍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田灣項目部 | 副總經理 |
| 29 | 馬新朝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田灣項目部 | 副總經理 |
| 30 | 吳英占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總經理助理 |
| 31 | 范 瑾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總體、儀控設總 |
| 32 | 南 薇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BOP設總 |
| 33 | 王瓏璋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核島廠房設總 |
| 34 | 龔歡平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BOP設總 |
| 35 | 張榮勇 |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 水工設總 |
| 36 | 王 帥 | 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 | 項目副經理 |
| 37 | 李軍建 | 中核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田灣項目部 | 項目總監 |
| 38 | 孫炳通 | 中核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田灣項目部 | 項目副總監 |
| 39 | 崔正嚴 | 中國核工業華興建設有限公司田灣項目部 | 項目負責人 |
| 40 | 白 彬 | 中國核工業華興建設有限公司田灣項目部 | 經理助理 |
| 41 | 鄧宗斌 | 中核二三公司連云港項目部 | 常務副總經理 |
| 42 | 周長廣 | 中核二三公司連云港項目部 | 工程經理 |
| 43 | 向云峰 | 中核二三公司連云港項目部 | 質保經理 |
| 44 | 曹 犇 | 中國核工業第二三建設有限公司儲罐項目部 | 質量安全部經理 |
| 45 | 陳新華 | 江蘇省電力建設第三工程公司 | 項目總經理 |
| 46 | 張福安 | 江蘇省電力建設第三工程公司 | 項目副總經理 |
| 47 | 向 超 | 中國核工業第二二建設有限公司 | 項目經理 |
| 48 | 胡 波 | 中國核工業第二二建設有限公司 | 生產經理 |
| 49 | 王 貝 | 中海工程建設總局有限公司 | 項目副總經理 |
| 50 | 童振文 | 中海工程建設總局有限公司 | 項目總工 |
| 51 | 劉國福 | 西安中核核儀器有限公司 | 項目經理 |
| 52 | 同江濤 | 西安中核核儀器有限公司 | 工程經理 |
| 53 | 趙 凱 | 西安中核核儀器有限公司 | 技術經理 |
| 54 | 張 馳 | 上海市基礎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 技術質量部負責人 |
| 55 | 曹亞成 |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經理 |
| 56 | 梅振華 |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總工 |
| 57 | 晏 鑫 | 中核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經理 |
| 58 | 宋玉萍 | 東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 現場總代表 |
| 59 | 季 梅 | 東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 主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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