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集團公司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對責任追究工作的認識,9月21日,中核集團舉辦黨組中心組2020年第9次學習(擴大)會,邀請國資委監督追責局副局長吳文岳進行專題授課,講解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相關要求和案例。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余劍鋒參加學習,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顧軍主持學習會。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曹述棟,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陳書堂,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馬文軍參加學習。

會上,吳文岳副局長結合國有資產監督體系的演變過程和發展趨勢以及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的系列要求,詳細闡述了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重要意義。他指出,做好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是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必然要求和推動國有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的內在需要以及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世界一流企業的關鍵環節。圍繞定性、定損、定責、定罰等環節,吳文岳副局長對《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國資委令第37號)進行了權威解讀,并結合實際工作,對決策不當、監管不力、執行不善等違規經營投資案例進行了詳細講解。
為深入推進集團公司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會議要求:
各單位要以此次學習為契機,統一思想、提高站位,把開展責任追究工作作為有效防止亂投資、亂經營、亂作為的重要抓手,不斷強化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合規經營意識,落實合規經營責任,推動單位完善治理結構、規范經營投資行為,強化經營合規管理;
要對標任務、加強組織,按照歸口管理和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落實發現、報告、處理問題“三種責任”,在2020年底前,按照國資委要求全面建立健全覆蓋各級企業的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實現“職責到部、任務到崗、責任到人”;
要嚴肅追責、糾建并舉,積極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挽回損失、降低損失風險,同時,及時排查隱患,完善制度流程,堵塞管控漏洞,不斷健全以追責促發展的長效機制。

集團公司總助級領導、副總師級領導,集團公司責任追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京區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追究工作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成員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紀檢監察部門及責任追究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各分會場參加會議。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合作媒體、機構或其他網站的信息,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本網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本網內容如有侵權或其它問題請及時告之,本網將及時修改或刪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錄本網站或直接、間接使用本網站資料者,視為自愿接受本網站聲明的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