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開辟了中國特色能源發展新道路,為新時代能源發展指明了方向。核電是一種安全、清潔、經濟、可靠的能源,是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踐行能源安全新戰略,積極地應對內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新矛盾新挑戰,需加快推動核電安全高效發展,為推進能源革命、建設美麗中國、履行碳減排國際承諾提供強有力支撐。
“十三五”我國核電產業發展取得重要成就
“十三五”期間,我國核能行業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核電發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核安全萬無一失的基礎上,推動核電高質量發展,實現了安全質量和規模效益的統一,在維護我國能源安全、優化布局結構、推進綠色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是核電裝機規模實現跨越式發展。自2016年以來,我國新投運核電機組19臺,新增裝機2231萬千瓦,新開工機組6臺,裝機規模685萬千瓦。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國大陸共有在運核電機組48臺,裝機容量為4988萬千瓦,位居全球第三。全球EPR首堆工程全面建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臺山核電站1號和2號機組全面建成投入商運,為全球第三代核電站建設提供了成功范例”。國內新開工核電機組9臺,在建機組15臺,裝機容量為1674萬千瓦,位居全球首位。核電規模化發展,推動了我國能源電力結構持續優化,增強了電力供應保障能力。
二是核電安全運營業績位居世界前列。我國在運核電機組從未發生過二級及以上運行事件,主要運行參數位居世界平均值,部分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以中廣核為例,2019年,集團19臺成熟機組75%的WANO指標達到卓越水平,5臺新機組75%的WANO指標達到先進水平,嶺澳3號機組12項WANO指標全部達到卓越值,創造了新的世界紀錄。2020年上半年,各核電站80%的WANO指標進入世界先進水平,同比增加4個百分點。截至2020年10月底,嶺澳1號機組連續穩定運行5230天,繼續刷新世界紀錄。
三是核電技術創新能力顯著增強。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并立足自主創新,我國目前已掌握“華龍一號”、CAP1400、高溫氣冷堆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基本具備自主能力和規模推廣的基礎。同時也在積極研發小型堆、四代堆等新一代核能系統,部分堆型基本具備試驗示范條件。
四是裝備制造能力水平持續提升。壓力容器、蒸汽發生器、主管道、控制棒驅動機構、數字化儀控系統等關鍵設備,以及大型鍛件、核級鋯材等核心材料,基本實現自主設計、自主制造,具備每年8~10臺套主設備制造硬件能力,百萬千瓦級三代核電機組國產化率達到85%以上,建造施工能力全球領先。由中廣核集團自主研發的核級數字化儀控系統——和睦系統首次應用于陽江核電站5號機組,成功通過工程驗證,使我國成為全球少數掌握自主知識產權核級數字化儀控系統的國家之一。
五是燃料供應保障體系不斷完善。建立了海外開發、國際貿易、國內生產并舉的天然鈾供應保障體系,國內核燃料加工能力持續提升,建成了可支撐核電長期持續發展的核燃料供應體系;乏燃料離堆貯存設施、公海鐵聯運體系、后處理廠等配套建設穩妥推進。建成全球第三大鈾礦—納米比亞湖山鈾礦,大幅提升了我國天然鈾資源保障能力。
六是核電“走出去”取得新成效。華龍一號自主技術進入英國核電市場,通用設計審查(GDA)和英國布拉德韋爾B項目前期工作有序推進,歐洲用戶要求(EUR)認證順利通過,將帶動我國裝備制造實現批量化輸出。圍繞“一帶一路”倡議,加大沿線國家核能合作布局,合作開發第三國市場取得積極進展,正在形成全方位合作格局,提升了我國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十三五”期間,我國大陸商運核電機組累計發電量預計達到1.5萬億千瓦時,可替代標煤4.5億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2.1億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27.4萬噸,減少氮氧化物28.6萬噸,相當于造林330萬公頃,在打贏藍天保衛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我國履行碳減排國際承諾做出了重要貢獻。

我國核電產業高質量發展面臨新矛盾新挑戰
“十四五”是我國能源行業優化發展結構、提升發展質量、轉換增長動力的攻堅期。為實現2060年碳中和國際承諾,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力度不斷加大,核電產業市場空間廣闊,仍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但也面臨諸多新矛盾新挑戰。
一是國際政治經濟環境日趨復雜,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進入動蕩變革期,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霸權主義給全球能源供應鏈體系帶來較大影響,對我國核電產業鏈和供應鏈安全、推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等方面帶來新挑戰。
二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處于重大突破關口,將深刻改變全球能源產業鏈、供應鏈和創新鏈格局,主要核電國家紛紛加大對先進核能科技創新投入,重塑核能戰略地位,新的發展制高點爭奪空前激烈,對我國核電產業科技創新提出新要求。
三是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面臨著結構性、體制性、周期性問題相互交織所帶來的困難和挑戰,核電作為我國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實現高質量發展面臨新矛盾,如核能在能源革命中的戰略地位有待進一步強化、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核電鈾資源保障、后處理、退役等全壽期系統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配套政策法規和管理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等。
面對矛盾疊加、風險增多的嚴峻挑戰,必須準確把握戰略機遇期內涵和條件的深刻變化,增強憂患意識,強化底線思維,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集中力量辦好自己的事,著力在轉變方式、優化結構、暢通循環、增強動力、補齊短板上取得突破,不斷開拓發展新局面。
推動我國核電高質量發展的幾點建議
進一步強化核電在推動能源革命中的戰略地位
一是建議把“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提升為國家戰略。核電發展對我國政治、社會、經濟、生態乃至安全都具有重要戰略價值。習近平總書記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上明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在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征程中,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清潔高效電力需求仍將剛性增長。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是履行碳減排國際承諾的戰略選擇,是保障能源安全的迫切需求,也是更好滿足人民對“天更藍、水更清”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途徑。
二是建議明確核電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基荷主力電源地位。核電具有運行穩定、可靠、換料周期長等特點,適于承擔電網的基本負荷及必要的負荷跟蹤,是目前唯一可大規模替代化石能源的基荷電源。核電與風電、太陽能發電等間歇性、季節性可再生能源互補發展,可為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優質電能供應提供重要支撐,增強電網抵御嚴重事故的能力,降低大面積停電的風險。
三是建議穩步提高核電在我國能源電力結構中的比重。穩妥把握發展節奏,避免大起大落,并綜合考慮我國產業鏈配套支撐能力,建議“十四五”期間保持合理的核電機組開工量,加快沿海核電批量化建設步伐,適時啟動內陸核電。
全面加強核能全產業鏈關鍵技術及裝備創新
一是推進先進核電技術和工藝創新。加快推動5G、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在核電站的融合應用,建設智能核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升“華龍一號”等三代核電的經濟性,增強市場競爭力。加大模塊化建造技術、開頂法等先進裝備制造和建造技術的應用,有效節省核電工程工期、提升建造質量。加強小型堆的研發及商業化推廣。積極布局鉛鉍快堆等先進核能技術的研究,加快推進示范項目建設。
二是加強關鍵設備及技術自主化攻關。加大核能產業鏈關鍵設備、部件及原材料研發支持力度,盡快實現核心技術自主可控,解決“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問題。發揮舉國體制優勢,加強行業共用關鍵軟件、材料、元器件的自主研發和應用,逐步實現國產化替代。
三是健全協同高效的創新機制。加強共性技術平臺建設,整合相關資源,“十四五”建成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國家新型先進技術產業創新平臺,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搶占全球核能技術創新制高點。
完善安全、可靠、經濟的核燃料供應保障體系
一是加強天然鈾產品保障。保障我國天然鈾的安全、穩定和可靠供應,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利用多種方式參與國外鈾資源開發、濃縮和組件加工,確保核燃料穩定供應。
二是推動核燃料價格與國際市場接軌。進一步完善核燃料產業政策,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形成核燃料投資主體多元化、經營管理市場化的運營機制,逐步推動核燃料價格機制與國際市場接軌。
三是統籌布局乏燃料后端能力建設。加強核電廠乏燃料離堆貯存能力建設,適時補充建設乏燃料中間貯存設施,滿足離堆貯存需求。做好核電、核燃料及后端規劃銜接和部署,建議后處理大廠建設計劃與快堆批量發展相匹配,加強后處理科技創新,避免后端成本失控,確保核電健康可持續發展。
進一步完善核電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體系
一是完善核能法規和監管體系。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健全法規和監管體系是確保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建議積極推進原子能法、乏燃料管理條例、核安保條例等立法工作;研究制定核電及相關配套設施廠址保護制度;積極推進小型堆、四代堆等全產業鏈標準、法規和監管體系建設,為核電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制度環境。
二是完善核電保障性消納機制。核電具有可再生清潔能源的類似屬性,應明確所有核電項目均享受可再生能源相應電量消納政策,督促各核電省份落實《保障核電安全消納暫行辦法》,確保核電帶基荷運行,提升核安全水平,保證核燃料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三是完善配套市場機制。考慮核電建設周期長、一次性投資大、運行壽命長等特點,在核電還貸期內適當控制市場交易電量比例,確保核電廠的還本付息能力。加快推動綠證、碳交易、強制配額等制度性措施,提升清潔能源市場競爭力,鼓勵用戶消費清潔電力,促進核電等清潔能源得到充分利用。
四是完善公眾溝通機制。加大涉核項目前期、建設和運行的信息公開力度,依法落實公眾參與,保證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有效開展科普宣傳與公眾溝通,提高公眾對核能事業的了解、參與和接受度,贏得公眾對核能項目的支持。
本文刊載于《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20年11期,作者供職于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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