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0日,浙江省能源局對《浙江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21年3月10日。
意見稿中提出的發展目標如下:
到2025年,全省能源供應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能源清潔化水平等關鍵指標達到國內領先,并爭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能源現代治理水平顯著提升,能源體制改革和數字治理走在全國前列,努力打造全球油氣全產業鏈、國家智慧能源示范區、國家清潔能源生產基地,高水平建成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更好地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能源總量目標。到2025年,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3.01億噸標煤以內,“十四五”時期年均增長4.04%;全社會用電量達到6270億千瓦時,“十四五”時期年均增長5.4%,全社會用電負荷達到12430萬千瓦,“十四五”時期年均增長6.0%。
能源結構目標。
——能源消費結構。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清潔能源(均含省外調入部分)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分別達到24.0%、34.6%;天然氣消費比重達到10.6%;煤炭消費比重降至33.5%。發電、供熱用煤占煤炭消費比重達到85%以上。
——能源生產結構。到2025年,全省一次能源生產量達到4377萬噸標煤(全部為非化石能源),年均增長5.3%,其中,可再生能源2369萬噸標煤。全省境內電力裝機容量達到14203萬千瓦左右,人均裝機2.26千瓦;清潔能源裝機容量達到8320萬千瓦,占電力總裝機容量的58.6%,其中非化石能源裝機比重逐步提高到2025年的46.6%。
“十四五”電力裝機容量和結構目標(單位:萬千瓦)

能效提升和減排目標。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指標達到國家要求,單位能源產出率保持在全國前列,能源領域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碳強度達到國家要求。全省6000千瓦以上火電平均供電煤耗控制在295克標煤/千瓦時以下,電網綜合線損率控制在4%以下。
能源民生改善目標。到2025年,居民人均生活用電1500千瓦時以上,電力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達到40%以上,城鄉居民天然氣覆蓋率達到60%,實現城鄉用能服務均等化,居民和企業用能滿意度顯著提升。
能源數字治理目標。到2025年,配電網、統調電廠智能化改造達到30%,建成多元融合高彈性電網,省級油氣主干管網全部完成智能化改造,能源數字治理水平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遠景目標。到2030年,繼續夯實完善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創新融合、開放共享的現代能源體系。可再生能源、天然氣和核能利用持續增長,高碳化石能源利用大幅減少,新增能源需求全部依靠清潔能源滿足,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爭取達到30%左右。能源清潔化水平、利用效率等關鍵指標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能源科技水平和現代治理水平顯著提升,現代能源市場體制更加成熟完善。保障全省基本實現高水平現代化,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
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創新融合、開放共享的現代能源體系。非化石能源成為主要保供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爭取達到36%以上,初步建成能源文明消費型社會。能源清潔化水平、利用效率、能源科技、能源裝備等達到國內領先、國際先進水平,助力碳中和進程,助推高質量建成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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