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華能海南昌江核電有限公司與國家開發銀行在海口簽訂固定資產貸款合同。華能集團公司財資部主任李英輝,昌江核電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潘風國,國家開發銀行戰略客戶部總經理趙耀中出席簽約儀式。潘風國、趙耀中分別代表雙方在固定資產貸款合同上簽字。

根據合同,雙方將就華能海南昌江核電二期項目開展深入合作,國家開發銀行將為昌江公司提供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需資金。
簽約儀式前,李英輝對國家開發銀行長期以來的支持表示感謝,并簡要介紹了華能昌江核電二期項目對華能集團轉型發展的重要意義。他表示,華能集團在金融市場中始終扮演著“講信用、守信譽”的角色,相信雙方通過此次固定資產貸款合同的簽訂將進一步加強全方位合作,攜手為實現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貢獻力量。
潘風國介紹了華能昌江二期項目情況以及近期工作進展,他表示,華能昌江核電二期項目建設過程中離不開金融機構的支持,此次與國家開發銀行的合作,為項目建設提供了穩定的資金保障,昌江公司對國家開發銀行始終高度信賴,希望通過此次簽約能夠為雙方后續的友好合作打下堅實基礎。
趙耀中對華能昌江核電二期項目取得的重大進展表示祝賀,國家開發銀行與華能集團的合作歷史源遠流長,國家開發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始終將支持國家重點工程建設作為歷史使命,高度重視對華能昌江核電二期項目的金融支持。后續將充分發揮國家開發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的優勢,為華能企業繼續提供高標準的金融服務。
集團公司資金處處長黃中,核電公司黨委委員、總會計師王軍,國家開發銀行客戶一處處長孫艷、處員魏大博,客戶三處處長王翔,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張濤,昌江核電公司黨委委員、總會計師車玉,財務預算部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出席了簽約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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