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5日,臺山核電廠1號機處于滿功率運行。11:45,營運單位按計劃執行廢氣處理系統某段管線水封充水操作。初次水封充水后,水封未達預期效果;再次水封充水完成后,出現煙囪氣體放射性排放劑量率高1報警。13:58:14,煙囪氣體放射性劑量率降至高1報警閾值以下,事件結束。
事件發生后,營運單位開展檢查驗證,初步分析報警原因為在初次水封充水后,少量放射性氣體非預期進入水封管道,再次水封充水過程中,殘留在水封管道內的氣體經通風管道排至煙囪導致;經計算,本次排放的惰性氣體放射性總量占年排放限值的0.00044%。
根據《核動力廠營運單位核安全報告規定》第二十二條“(九)放射性釋放和輻射照射事件”,該事件被界定為運行事件。
整個事件過程中,機組狀態穩定,無其他異常。根據《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手冊》,該運行事件被界定為0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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