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有兩座核反應堆,發電量占其總發電量的近4%。其第一座商用核動力反應堆于1989年開始運行。政府支持擴大核能以減少對天然氣的依賴,但最近的低天然氣價格掩蓋了這一點。
1、電力部門

圖片:墨西哥核電每年發電能力
總發電量(2019年):344 TWh;
發電組合:天然氣193 TWh(56%);石油45.3 TWh(13%);煤炭26.0 TWh(8%);水力發電23.7 TWh(7%);風力16.9 TWh(5%);核能11.2 TWh(3%);地熱5.4 TWh;生物燃料和廢物2.3 TWh;
進出口:凈進口0.8 TWh(進口3.9 TWh;出口3.1 TWh);
總消耗量:280 TWh;
人均消耗量:2019年約2200 TWh。
來源:國際能源機構和世界銀行2019年的數據。
墨西哥擁有豐富的碳氫化合物資源,其電力能源越來越依賴天然氣,尤其是來自美國的天然氣,這也成為其能源政策的核心考慮因素。
墨西哥聯邦電力委員會(CFE)已投資新建燃氣發電廠,并將一些燃煤發電廠轉化為天然氣廠。
此外,墨西哥正在投資間歇性可再生能源,并推動大型天然氣管道的建設。
2015年的能源過渡法設定了一個目標,即到2024年,35%的電力來自清潔能源,包括核能,但具體計劃尚未宣布。
2、核工業

圖片:墨西哥國內的兩座反應堆,拉古納維德(Laguna Verde)核電站1、2號機組。
1956年,隨著國家核能委員會(CNEN)的成立,墨西哥正式開始核能發展之路。
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發電外,CNEN對該國的所有核活動承擔一般責任。
兩大國有電力公司之一的聯邦電力委員會(CFE)被指定主要負責國內核能發展的未來規劃。
1966年,在CNEN和CFE的領導下,開始了國內初步調查勘探,以確定潛在的核電廠選址。
1969年,CFE邀請投標,對容量約為600 MWe的經驗證的電廠設計進行投標。
墨西哥拉古納維德核電站(圖源:網絡)
1972年決定建造,1976年,在拉古納維德(Laguna Verde)開始建造兩座654 MWe的通用電氣沸水反應堆(BWR-5)。
盡管墨西哥工業沒有為拉古納·維德核電站提供主要部件,但墨西哥公司承擔了土木工程工作,墨西哥員工維護反應堆,并在CFE的模擬機上對其進行操作培訓。
CNEN后來轉變為國家核能研究所(INEN),并于1979年拆分為ININ、墨西哥鈾研究所(Uramex)和國家核安全與保障委員會(CNSNS)。
1985年,Uramex的職能由能源部接管。
2007年2月,CFE與西班牙的Iberdrola Engineering以及阿爾斯通簽訂了合同,以6.05億美元的成本為拉古納·維德核電廠安裝新的渦輪機和發電機。
主要包括汽輪機和冷凝器的改造項目,以及發電機、主蒸汽再熱器和給水加熱器的更換。
在CNSNS的批準下,從2008年到2011年1月,每座反應堆都逐步提升了138 MWe。通過更好的流量控制,兩臺機組在2007年都實現了11.6 MWe的升級。
2011年2月,Iberdrola宣布兩臺機組的總發電量均為820 Mwe,使用壽命也延長到了40年,該項目于2013年初完成。
2020年7月,墨西哥能源部長批準將拉古納維德核電站 1號機組的運營許可證延長30年,允許其運營至2050年7月。
在獲得批準之前,電廠運營商聯邦電力委員會(CFE)進行了一系列升級。2號機組提出了類似擴展的申請。
3、新的核能產能

政府對核能的擴張提供了高級別的支持,主要是為了減少對天然氣的依賴,但也為了減少碳排放——2011年,該國的能源政策要求,到2024年,將無碳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的27%增加到35%。
2010年5月,CFE對2019-28年的新發電能力提出了設想,從嚴重依賴燃煤發電廠來滿足不斷增長的需求,到要求對核能和風能進行大規模投資的低碳設想。
在CFE最激進的設想下,將建造多達十座核電站,以便到2028年核能供應墨西哥近四分之一的電力需求。
早些時候的一項提議是,到2015年將有一個新的核電機組上線,到2025年將有七個新的核電機組上線,屆時核能在電力中的份額將達到12%。
成本研究表明,在所有考慮的情況下,核能與天然氣的價格約為4美分/ kWh。
然而,由于2010年天然氣價格較低,建設新的核電機組決定被推遲到2012年。
CFE在2010年11月討論了建造六到八個1400 MWe機組的問題,第一個是在拉古納威爾德建造的兩個。
隨著2012能源政策的發布,政府呼吁在低天然氣價格之外考慮在拉古納威爾德或韋拉克魯斯州(Veracruz)其他地方建造兩座反應堆。
這一呼吁在2014年年中再次出現。

2015年年中,國家電力系統的發展計劃,包括調試新產能的計劃,包括三座核電站,暫定計劃在2026年、2027年和2028年前投入商業運營。
2019年12月,提議在拉古納·維德再建造兩座反應堆,在太平洋沿岸再建造兩座。
從長遠來看,墨西哥可能會考慮使用小型反應堆提供電力,并為農業用海水淡化。
ININ提出了一個由三個IRIS反應器組成工廠的想法,這些反應器共享一股用于冷卻和脫鹽的海水。
通過反應堆提供的七個反滲透脫鹽裝置,每天可以生產14萬立方米的飲用水,以及840 Mwe電力。
4、燃料循環與放射性廢物管理

自從與Uramex合作,能源部負責鈾礦勘探,并將其委托給礦產資源委員會。
墨西哥據估計有約2500噸鈾的資源,但迄今為止尚未開采。
20世紀60年代末,奇瓦瓦地區(Chihuahua)的維拉·阿爾達納(Villa Aldana)有一座鈾礦加工廠在實驗基礎上運行,但現在已經退役。尾礦在佩納布蘭卡(Pena Blanca)處理。
根據墨西哥立法,核燃料屬于國家財產,由CNSNS控制。
墨西哥政府通過能源部負責儲存和處置核燃料和放射性廢物。
墨西哥能源部開始采取行政和預算措施,創建一家全國性公司來管理其放射性廢物。
2018年,墨西哥成為國際原子能機構《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的締約國。
拉古納·維德核電站的反應堆乏核燃料被儲存在現場的水下,為了擴大容量,已對貯存池進行了改造,2016年,Holtec完成了獨立乏燃料貯存裝置(ISFSI)的建設。
1985年至1987年間,在皮德雷拉(Piedrera)運營了一個專為低放廢物(LLW)設計的近地表處置場。在此期間,儲存了20,858立方米的廢物。
自1972年以來,一個LLW收集、處理和儲存中心一直在Maquixco運營。
5、研究與發展

墨西哥的主要核研究機構是國家核研究所(NNRI),自1968年11月以來,NNRI一直在運行一座1000kW的Triga Mk III研究反應堆。
扎卡特卡斯自治大學于1969年啟用了一個用于培訓的次臨界芝加哥Modelo 9000組件。
墨西哥和加拿大于1995年簽署了一項核合作協議,以交流研發、健康、安全、應急計劃和環境保護方面的信息,同時還規定轉讓核材料、設備和技術以及提供技術援助。
1984年《核活動法》規定,政府通過能源部負責根據國家能源政策建立核能和技術的使用和開發框架。
國家核安全與保障監督委員會(CNSNS)是一個半自治機構,隸屬于能源部,擔任監管機構。
CNSNS負責確保核安全和輻射安全法規和保障措施的正確應用,并負責核安全和輻射設施的實物保護,以確保公共安全。

CNSNS還負責修訂、評估和批準核設施選址、設計、施工、運行和退役標準,并提出相關法規,有權修改或暫停核設施的許可證。
墨西哥已批準國際原子能機構《核安全公約》。
墨西哥憲法規定,核能只能用于和平用途,1984年《核活動法》重申了這一點。
墨西哥于1969年批準了《核不擴散條約》,并于2004年批準了《附加議定書》,墨西哥還是1988年批準的1979年《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的締約國。
此外,墨西哥是1967年《拉丁美洲禁止核武器條約》(《特拉特洛爾科條約》)的締約國。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合作媒體、機構或其他網站的信息,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本網所有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交易和服務的根據。本網內容如有侵權或其它問題請及時告之,本網將及時修改或刪除。凡以任何方式登錄本網站或直接、間接使用本網站資料者,視為自愿接受本網站聲明的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