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坦議會(議會)于 4 月 27 日批準批準哈薩克斯坦和中國之間關于防止核材料流動的協定。據 Kazinform 報道,該法律草案規定執行國際承諾以確保輻射安全。代表們批準了《關于批準哈薩克斯坦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合作防止非法販運核材料和放射性材料、放射性廢物和輻射危險物品的協定》的法律草案。
哈薩克斯坦財政部長耶魯蘭·扎毛巴耶夫在下議院全體會議上介紹該文件時指出:“該協議的批準將擴大和深化海關監管合作,以防止非法販運核材料和放射性材料、放射性廢物和輻射危險物品,擴大在引進現代技術方面的合作,并使聯合演習和培訓研討會成為可能。” 他補充說,該協議的批準,將有助于對有關防止非法販運核材料和放射性材料、放射性廢物和輻射危險物品的程序問題進行更有效的法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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