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一家法院周四(26日)開始審理一起訴訟,尋求賠償6名福島居民6.16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271萬元),他們在2011年福島核電站核泄漏事故后患上甲狀腺癌。報道稱,據稱這是福島居民就與福島核泄漏事故有關的健康問題提起的第一起集體訴訟。
6名福島居民提起集體訴訟
6名福島居民正在起訴福島核電站運營商東京電力公司,稱2011年福島核電站核泄漏事故中釋放的輻射導致他們生病。
一名20多歲的女性原告在屏風后面作證說,由于多次手術和治療,她不得不放棄上大學的計劃。她說:“因為治療,我不能上大學,不能繼續我未來的工作,也不能去聽音樂會。我不得不放棄一切。我想恢復健康的身體,但無論我多么希望,這都是不可能的。”
她和其他五名原告正在向東京電力公司尋求總計6.16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271萬元)的賠償,理由是涉嫌導致他們患上癌癥。
原告的律師稱,這是福島居民就據稱與福島核泄漏事故有關的健康問題提起的第一起集體訴訟。
2011年3月11日,一場9.0級地震和大規模海嘯摧毀了福島核電站的冷卻系統,導致三個反應堆堆芯熔化并釋放出大量輻射。批評人士說,核電站運營商應該知道現場可能發生大海嘯。
律師稱,事故發生時原告們的年齡在6至16歲之間,他們居住在福島不同的地區,并在2012年至2018年期間被診斷出患有甲狀腺癌。

原告的律師團在聽證會后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
原告在社交媒體上遭到指責
福島核電站運營商東京電力公司告訴法庭,他們(原告)沒有受到足以導致癌癥的輻射,理由是對來自工廠周圍三個城市的1080名兒童進行的測試顯示,約有55%的兒童沒有受到輻射,沒有人受到超過50毫希弗的輻射——這是核電站工作人員每年受到的最大輻射劑量。
福島縣政府在事故發生時對38萬名18歲及以下的居民進行了甲狀腺癌檢測。大約300人被診斷出患有癌癥或疑似癌癥。原告的律師團表示,發生率約為每10萬人77例,明顯高于通常的每百萬人出現1至2例,這只能與核電站泄漏的輻射有關。
福島縣政府官員和專家表示,在福島發現的高水平甲狀腺癌是過度診斷造成的,這可能導致不必要的治療。而其中一位律師表示,這些病例都沒有涉及過度診斷,核電站運營商應對輻射暴露負責,除非它能證明事實并非如此。
周四作證的原告稱,海嘯發生五天后,她從自己的家步行到了她就讀的高中,當時反應堆正在熔化。出席聽證會的另外三名原告也在屏風后面作證,以保護他們的隱私,因為有人在社交媒體上指責他們捏造了疾病并損害了福島的形象。
律師稱,在福島,許多有健康問題的人害怕大聲疾呼,他希望這起訴訟能夠證明輻射與原告癌癥之間的相關性。
報道還指出,由于日本政府對危機的反應遲緩,沒有披露核電站正在發生的事情,許多地方的疏散被耽擱。開車逃離的居民堵塞了道路,并在路面滯留了數個小時,而此時,輻射從受損的反應堆中擴散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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