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社7月13日消息,圍繞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東電股東提起訴訟要求5名前高層向公司賠償總額22萬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1萬億元)的損失,東京地方法院13日作出勒令前高層賠償的判決,要求支付的賠償額為13萬億日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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