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依法嚴格核安全監管,守牢美麗中國建設核安全底線,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各司局、地區監督站和技術支持單位圍繞“建成同我國核事業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化核安全監管體系”,積極探索并勇于實踐推動核安全高質量發展的各項思路舉措,特予系列刊登。
全面提高核安全監管能力
推動實現更高水平核安全
生態環境部核電安全監管司
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核能事業發展的生命線,發展核電必須確保核安全。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核安全工作,在今年召開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其中對核安全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強調要確保核與輻射安全。當前以及未來一段時期,我國核電發展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習近平總書記在此次大會上對核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正當其時,對我國核事業發展和核安全工作具有重大指導意義。生態環境部核電安全監管司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提高對核安全極端重要性的認識,深入思考、積極謀劃、主動作為,加快推進核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建設,嚴把核安全關,努力推動實現更高水平核安全。
推動核電企業有效落實核安全責任
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壓實營運單位全面責任,落實核電工程建設相關單位質量責任,督促企業集團充分發揮核安全領導和管理作用,推動從業單位持續培育卓越的核安全文化,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完善核安全法律法規標準體系
強化頂層設計,構建協調配合的核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加快推進相關部門規章、國家標準、核安全導則等的制修訂,在新型反應堆先行領域實現法規標準建設全球引領。
健全核安全監管文件體系
推動優化核動力廠環評審批制度。修訂升版內部管理體系文件,加強核安全監管系統的分工協同。優化監督檢查大綱程序,推進技術審評文件的制修訂,完善執法、評估等程序。
強化首堆新堆安全監管
加強首堆新堆審評監督力量配備,必要時成立工作專班,實施專項監管,開展伴隨式審評、保障性監督。強化首堆新堆風險研判和排查,加強防范應對措施,妥善處理可能出現的異常。推動有關單位及時總結反饋首堆新堆建造調試運行經驗,實現技術定型和標準化建設。
優化運行核電廠監管方式
加強核電廠安全狀態的綜合評價,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深入推進風險指引型的監管方式。督促營運單位優化定期安全評價工作。
加強研究堆核安全監管
加快推動重點研究堆系統設備消缺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強化新建研究堆調試和運行初期的審評監督。
有效運轉國家核安全局經驗反饋體系
堅持并不斷完善經驗反饋集中分析會商機制,針對典型事件開展獨立調查,強化經驗反饋專題研究,及時發布監管要求和經驗反饋通報,推動核電廠和研究堆持續改進。
加強核安全國際交流與合作
繼續做好核安全公約履約相關工作,深入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等國際組織活動,積極推動“多國設計評價計劃”機制下華龍一號工作組相關工作。加強與有關國家的核安全合作,深化技術交流和信息經驗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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