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中國核電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海鹽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中核匯能青海海南州項目建議書,三門核電3、4號機組初設概算,設立中核核能開發公司及中國核電浙江舟山分公司等二十項議案。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各項議案,積極建言獻策,對公司科學開展資本市場運作等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此前,中國核電在11日晚間發布公告稱,擬出資5億元,設立中核核能開發(北京)有限公司(暫定名,簡稱“核能開發公司”)。 中國核電擬持有核能開發公司100%股權。
中國核電有關負責人表示,核電廠址是戰略稀缺性資源,與公司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中國核電設立核能開發公司,旨在由其履行核能新項目開發職責,推進實現核能前期開發業務專業化、集約化、標準化管理。本次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此外,公告還稱,中國核電本次對外投資設立核能開發公司符合公司的發展需要及戰略規劃,但尚需獲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核準,存在不確定性,且核能開發公司未來經營過程中可能存在政策風險、輿情風險及經營風險。對此,中國核電將在充分認識上述風險因素的基礎上,密切關注國家政策變化和行業發展動態,組建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團隊,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資源支持核能開發公司業務發展,中國核電將采取適當的經營策略和管理措施,積極防范及化解各類風險,力求獲得良好的投資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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