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日,核安全與安保委員會第206次會議正在召開。委員會提交了今年的工作報告,旨在建設遠離核事故和核安全的安全社會。/核安全與安保委員會提供
政府將全面推行核電站定期檢查制度,并加快建立新一代核電站引進監管框架和核電出口所需的安全法規。
核安全委員會21日宣布,將實施核設施監管體系革新等6項課題,旨在創建免受核事故和輻射危害的安全社會。
核安全與安保委員會將把目前正在新月城 2 號機組試行的定期檢查制度擴大到所有核電站。定期檢查是在運行期間對一些維護項目進行的。此前,定期檢查是在核電站關閉后進行的,但人們擔心,由于運行關閉時間短,很難充分確保安全。為了擴大定期檢查,委員會今年將建立用于檢測核電站異常跡象或異常情況的深入檢查程序,并開發更有效的檢查方法。
為驗證核電廠持續運行安全性,相關制度也將完善,組織評估持續運行安全性的項目和程序,并舉行面向當地居民的網上公聽會。此外,還將補充核電廠退役過程中產生的放射性廢棄物處理相關制度,并推動立法修訂,建立核燃料循環設施許可制度。
核安全與保障委員會還將支持向捷克共和國出口核設施的安全法規。由于即將出口到捷克共和國的 APR1000 從未在國內建造過,委員會將開始進行標準設計批準的安全審查,并加強與捷克核監管局的合作。
作為下一代核電站而備受關注的創新型小型模塊化反應堆(i-SMR)也將建立審查制度。由于預計i-SMR將于明年申請標準設計批準,因此將提前準備審查所需的監管標準。此外,還將努力推進開發高溫氣相反應堆和熔鹽反應堆所需的許可制度和專業人員培訓。
韓國還將根據9日制定的事故管理計劃,加強核事故應對體制,建立針對威脅核電安全的無人機恐怖襲擊和黑客攻擊的防護體系,并與國防部、警察廳等相關部門建立合作體制。
此外,為監察福島核電站污染水排放影響,將建立與臺灣的信息共享機制,并加強與核電站周邊地區的溝通,以減少民眾對核安全的擔憂。
核能安全保衛委員會委員長崔元浩表示:“今年,我將竭盡全力,加強以科學技術為基礎的核能安全監管體系,實現安全社會,并努力成為受國民信賴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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