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部長會議批準了一項法律草案,呼吁政府采取一系列立法法令,為重新引入核電制定法律框架。核電在 1987 年全民公投后被逐步淘汰。

2月28日,根據總統喬治亞·梅洛尼和環境與能源安全部長吉爾伯托·皮凱托·弗拉廷的提議,部長會議(意大利內閣)批準了“可持續核能”授權法草案。
意大利政府表示,該文本旨在“將可持續的核能和核聚變納入所謂的‘意大利能源結構’,并從經濟、社會和環境角度進行有機干預,在2050年歐洲脫碳政策框架內,實現碳中和和供應安全的目標”。
它補充說,干預措施的目的是:在需求不斷增長的情況下確保能源供應的連續性并促進實現能源獨立;為應對氣候變化所必需的脫碳目標做出貢獻;確保最終用戶承擔的成本的可持續性和國家工業體系的競爭力。
草案稱,意大利應“與過去的核電站劃清界限”,“采用現有最佳技術,包括模塊化和先進技術”。草案呼吁政府設立一個獨立的機構,負責核基礎設施的監管、監督和控制。
它補充道:“核電項目的推動者必須提供足夠的財務和法律擔保,以承擔核電站建設、運營和退役的成本,以及由核活動引起的風險,即使是那些不直接歸因于核電項目的風險。”
該法律草案要求政府在生效后 12 個月內通過一系列立法法令,“通過起草國家計劃,有機地規范新可持續能源的整個生命周期:從新反應堆的測試、本地化、建設和運行,到燃料的制造和再加工問題,都將在循環經濟愿景中得到解決”。它還將“提供培訓和信息工具,培訓該行業的新技術人員和專業人員,并確定所涉及地區的利益”。
該法律草案目前將提交議會進行最終批準。
“通過最新一代核能和可再生能源,我們將能夠實現脫碳目標,保證國家能源的全面安全,”部長皮切托·弗拉廷說。“這樣,意大利就準備好迎接未來的挑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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