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4日,國家核安全局正式發布國核安發〔2025〕185號通知,宣布向江西寶順昌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頒發《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國核安證字Z(25)32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此前,該公司提交的《關于申請辦理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的請示》(寶特字〔2024〕9號)已獲受理。

經嚴格審查,國家核安全局確認江西寶順昌超合金在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方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規章的要求,特別是滿足了條例第十三條及監督管理規定第八條所規定的各項條件。此次許可證的頒發,標志著該公司在核安全設備制造領域的資質和能力得到了官方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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